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及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3-27

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事项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18年第10号),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心)现将CCC标志改革及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取消印刷/模压CCC标志的审核和收费

自2018年3月20日起,取消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对非标准标志(印刷/模压等形式)的审核,取消相应的审核收费,由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获证企业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应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见国家认监委公告2018年第10号附件1)执行。中心将开设CCC标志申请专栏,提供相关文件及CCC标志矢量图的查阅和下载。

2.关于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

    自2018年5月1日起,中心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服务。标准规格CCC标志的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检验检测经营服务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99号)规定执行,申购方式另行通知。指定标志发放管理机构(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管理工作至2018年5月31日,自2018年6月1日起,不再承担标准规格CCC标志的发放工作。

3.简化整合CCC标志的类别

    自2018年3月20日起,CCC标志不再标注S(安全产品)、EMC(电磁兼容)、S&E(安全与电磁兼容)、F(消防)、I(信息安全)等细分类别,原有CCC标志可根据模具更换周期及产品库存等情况自然过渡淘汰。

4.加强CCC标志加施行为的后续监管

获证企业在加施标准规格CCC标志以及自行印刷/模压CCC标志时,应仔细阅读中心提供的获证企业须知,严格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加施管理要求》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相关要求,建立本单位的CCC标志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对CCC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存档。

中心将加强对CCC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获证企业正确使用CCC标志。对于加施CCC非标准标志情况控制方法如下:

① 对于初认证企业:企业在提交初认证申请资料时一并向中心按产品大类(即同一实施规则)提供CCC非标准标志加施方案(参考用表附后),中心对CCC非标准标志进行免费指导服务,确保企业正确使用标志。

② 对于此前在原北京中强认产品标志技术服务中心备案获批的企业,原备案文件内容中心将继续认可,如产品大类加施方案无变化,扩项变更时无须向中心重复提交CCC非标准标志资料;如发生变化,应按产品大类提供CCC非标准标志加施方案,中心对其进行确认。

注:

① 中心对CCC非标准标志加施方案进行确认,但不再发放相关备案合格通知;

② 如国家政府监督部门有新相关规定出台,中心另行补充通知。

特此通知。

 

 

                               中汽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0日

联系人:王箭 010-6641267    

邮箱:mark@cccap.org.cn

附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改革及使用有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