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国Ⅳ、Ⅴ排放标准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信息来源:发布时间:2012-01-18

( 2010年9月1日 )

 
   摩托车国Ⅳ、Ⅴ排放标准起草工作组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0年8月27日在广州凤凰城酒店召开,工作组成员代表共20余人参加了会议。环保部科技标准司谷雪景工程师、标准所袁盈付所长、纪亮工程师也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标准编制负责单位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刘欣主任主持。
   谷雪景工程师转达了环保部科技司领导对摩托车国Ⅳ、Ⅴ排放标准制定工作的重视,希望本次会议能够达到预期目的。刘欣主任介绍了当前标准起草过程的相关工作与内容,天津摩托车质检所王青总工就一些技术内容的背景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成员对摩托车国Ⅳ、Ⅴ排放标准制订过程中涉及的标准文本框架、相关技术内容及摸底试验工作安排内容进行了讨论。主要内容如下:
1、与会代表同意标准文本的总体框架和规范性附录结构安排。对固定排放劣化系数的设立和计算,建议工作组成员准备相关材料后另行安排专题讨论。
2、会上就排放限值制定原则进行了讨论。国Ⅳ、Ⅴ摩托车排放限值的确定,以继续削减摩托车单车污染物排放为目标,综合考虑经济技术可行性,深入研究采用全球摩托车排放技术法规(GTR 2,WMTC)规定的测量循环及其限值的可行性,尽量采用WMTC。
3、对排放蒸发耐久性要求,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并提出成立工作小组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4、对采用压燃式的柴油摩托车,,摩托车行业预计将来可能会有一定市场需求,尤其是三轮摩托车车产品。对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产品,其排放控制要求应不低于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摩托车,同时要考虑颗粒物和烟度排放的要求。
5、对采用混合动力的摩托车,鉴于其在排放控制技术和测试方法上与燃油动力摩托车存在相当大的差异,建议天摩所尽快向环保部提出此项标准的制定建议书。
6、会议对摸底试验大纲和具体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同时根据下一阶段的工作内容,成立4个技术小组,分别对油品差异、燃油蒸发的耐久性要求、最佳技术路线的成本效益分析、压燃式摩托车的试验方案等内容作进一步研究,并将在下一次会议上进行讨论。
 
                      (天津摩检所 王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