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 GB/T31887.1-2019和GB/T31887.2-2019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发布时间:2020-05-07

各电动自行车相关企业:

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的标准GB /T31887.1-2019《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1部分:照明和光信号装置》、GB /T31887.2-2019《照明和回复反射装置 第2部分:回复反射装置》(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于20191018日发布,并将于202051日起实施,分别替代GB 22791-2008GB31887-2015(以下简称旧版标准)。为规范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及旧版标准证书的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新版标准申请认证

202051日起,新申请认证车型须按照新版标准实施认证。

二、旧版标准证书的转换

1、自202051日起受理标准转换申请。

2、因新版标准GB/T31887.1-2019GB/T31887.2-2019分别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照明装置和回复反射装置,须至少按照上述新版标准分别补充检测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中的6.2.3.2照明和6.2.3.1反射器两个条款,再视企业采取的转换措施增补关联条款的检测。

3、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持有人可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最迟于标准实施日期后第一次工厂监督检查前,向我中心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实施的检测,合格后出具标准转换的变更结果通知单。

4、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2151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中心将暂停证书; 202181日后仍未完成转换的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我中心将予以撤销。

三、其他说明

1、对于202051日前已经出厂、投放市场并且不再生产的获证产品,无需进行证书转换。

2、根据国家认监委的规定,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评价确定具备承担新版标准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名录,并公开予以发布,新版标准认证检测以及旧证书标准转换应由目录中的机构承担,随着各个检测机构资质的重新确认,中心将及时公布新的检测机构的名录。

                                                             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

2020年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