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时间:2012-04-1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司函

 

环控函【20054

 

 

 

关于成立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改善空气质量,防治机动车污染,强化摩托车污染防治,现决定成立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

聘任刘欣等十二人为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专家(见附件),聘期为一年。

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专家委员会的日常联络、管理、会议组织工作等。

 

 

 

附件: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控制司

00五年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机动车  专家  通知

 

抄送:监控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                                                                                       2005114日印发

 

 

 

 

 

 

 

 

 

 

附件: 

摩托车环保专家委员会专家名单

姓名

单位

职务

职称

刘欣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主任

高工

朱晓明

上海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副所长

高工

苏兴安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西安)

室主任

高工

孔国初

南昌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所

总工

高工

王青

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

副总工程师

高工

双菊荣

国家环保总局广州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

副主任

高工

马海燕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办主任

副研究员

柏建亭

中国轻骑集团技术中心

副总经理

高工

林先进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

高工

胡民强

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高工

易小波

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技术中心主任

高工

黄德明

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总监

高工